2011年3月21日 星期一

該雇用條件太好的人才嗎?

長久以來,企業界在雇用時對於每一個職位的人員條件,總有一個「最恰當」的標準。例如說A職位最好是大學畢業、兩年相關工作經驗、某相關科系等等。而所謂「最恰當」的標準,常常就代表著,「過」「不及」的求職者都會被篩選掉。篩掉條件不夠的人比較容易理解,但條件太好的人為什麼不能用呢?






專家在過去普遍認為雇用條件太好的人才是有壞處的,因為這樣的人可能容易覺得工作無聊,因此使得工作表現低落,導致離職率偏高,但哈佛商業評論的這篇文章卻告訴我們:以上的立論是假設多過於現實,真實狀況中,會使人離職的原因不是人才的條件太好,而是工作的條件太差(怎麼好像繞口令),況且條件太好的人往往工作表現也較好!如果你能好好利用人才的話,這種人還可能把公司的生產力提高到你原本沒有預期到的地步!


不過呢,這樣的結論也不表示你應該雇用條件很好的人來做任何事,要能夠好好利用人才的能力,以及為了不讓人才的條件太好而顯現出你的工作條件太差,有幾項原則需要注意的:



1. 考量你的職位未來有無更大的發展空間

既然雇用條件較高的人才,就不要想著永遠要人家大才小用,應該趁機好好思考如何藉此提升公司的能力。這職位以前可能不需要某能力,而現在雇用的人卻有這項能力,既然如此,何必空有能力不使用呢?努力擴展這職位的發展空間,一方面可以增加留住人才的機會,另一方面也可以驅動公司成長。
絕對不要雇用了人家卻又沒有幫他做任何規劃。



2. 不要畫大餅,要坦白並實際

雖然看似跟第一點有衝突,但因為就算未來有發展空間,初期應該還是會有一段大才小用的時期。通常人會不滿不是因為狀況差,而是狀況比想像的還要差!所以要對條件過高的人才坦白,坦白告知一開始的工作內容可能較無法展現其能力,再清楚溝通規劃的工作內容與後續的職務調整或升遷計畫(當然不要之後被發現又是一個吃不到的大餅)。

 3. 還是要給合理薪水

通常老闆絕對不想多花錢,但人總是追求一個公道,認為付出與收穫應該成正比。老闆如果希望利用條件較好的人才來提升公司能力,就要願意付出與條件相稱的較高薪水(還記得前面說到,人會離開不是因為個人能力太好,而是因為工作條件太差嗎?)。如果你不管是現在或未來都付不起相稱的薪資,還是不要耽誤人家比較好。




因為教育水準的提升,台灣已經長期存在人力水準高過要求的現象,博士去應徵專科畢業生就可做的工作,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這種狀況對於企業其實是很有利的,若能好好利用這樣優質的人力來提升企業競爭力,長久下來相信能創造出更多優質的工作機會。



可惜的是,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企業不是不雇用較高條件人才,就是採取以下的行為:


1. 畫大餅

2. 給低薪

3. 不給發展空間


恰恰好跟正確的三個原則相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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