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0年7月7日 星期三

LifeMBA:[行銷]世足賽看收視率




近來最熱門的運動賽事—世足賽,即將產生冠亞軍對戰組合,也意味著這四年一次的大盛事將要劃下句點,雖然足球在台灣並不是熱門的運動,但是世足賽吸引了相當多的觀眾收看,根據Nielson公司的調查,世足賽八強爭奪四強的所有賽事平均收視率為0.71%,而十六強戰的平均收視率則為0.62%,其中在台北時間晚間十點所直播的比賽收視率皆遠遠超過凌晨兩點半所直播的比賽,筆者計算了一下,十點直播的比賽平均收視率有1.31%,而凌晨兩點半直播的比賽則是0.17%




收視率所代表的意義是「在四歲以上總人口數中有多少人正在收看這個節目」,以截至昨天為止收視率最高的對戰「巴拉圭對日本」為例,台灣四歲以上人口約有2200萬人,收視率2.43%代表有53.46萬人同時在收看巴拉圭與日本的對戰,但Nielson的新聞稿中卻指出有296萬人觀戰?


這是人次與人數的差別。節目或是廣告播出的有效性我們通常用三個指標來衡量:
  •  Reach:有多少人看到?計算至少看到一次的人數,代表廣度,當然這個"看到一次"不能只是驚鴻一瞥,觀眾必須至少停留一分鐘以上才計算
  • Frequency:計算每一個人平均看了幾次?,代表深度
  • GRPs(Gross Rating Ponits):是前兩個指標乘起來,代表觀眾接觸到廣告的總次數

以世足賽為例,假如你在中場休息時間時轉台了,之後又轉回來繼續收看,那麼你就會被計算為兩個人次。Nielson提到巴拉圭對日本的收視率的2.43%即是代表有多少人在看(Reach),而296萬人觀戰則是296萬人次收看(GRPs),你可以想像原本同時收看的53.46萬人,平均每個人都轉台了5.5次左右(Frequency)。

請不要說Nielson刻意的灌水想要營造出有很多人在看的感覺,事實上這三個指標對廣告主來講都很重要,廣告希望能有越多人看到,也希望每個人都能看到很多次,這樣他們才能記得住,確實了解廣告要傳達的訊息不是嗎?

附帶一提,盧彥勳與Novak Djokovicy在溫布頓的八強之戰,收視率最高達到2.08%,平均收視率是1.87%,比原本轉播溫布頓的平均收視率,成長了將近十倍!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